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简介?

2018/05/18 17:28:5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37)

[摘要] 现在外出打工的朋友是越来越多了,那在外面一定需要租住房子,所以房屋出租的也越来越多了。那么我们在房屋租赁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签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在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简介?

现在外出打工的朋友是越来越多了,那在外面一定需要租住房子,所以房屋出租的也越来越多了。那么我们在房屋租赁的时候一般都需要签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在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简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009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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