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房合同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怎么处理?

2018/10/25 13:52:3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8)

[摘要] 对于解除租房合同这个问题,也是很多房屋的租赁当事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我们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但是想要提前解除合同的话,也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协议的,说说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以及解除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解除租房合同这个问题,也是很多房屋的租赁当事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我们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但是想要提前解除合同的话,也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协议的,那么,我们来说说解除租房合同的协议以及解除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呢?来看看吧。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共同签订的《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等物品,价值人民币元(大写:);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元(大写:)。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租赁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

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

出租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好了,有关解除租房合同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纠纷怎么处理的知识就跟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对于解除租房合同有所了解了吧,在生活中,如果想解除合同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对相关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避免在生活中发生问题,让自己的生活造成麻烦,希望以上的文章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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