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处罚?出租房屋登记所具备的条件?

2019/02/26 16:23:0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54)

[摘要] 有一些问题没有经历过,并不了解该怎么解决的话,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会影响自己的进程,导致自己没办法在短时间之内找到租客,那么,我们一定要看一下房屋出租的处罚都是怎么规定的,然后看一下出租房屋登记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在出租房子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所以,有一些问题没有经历过,并不了解该怎么解决的话,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会影响自己的进程,导致自己没办法在短时间之内找到租客,那么,我们一定要看一下房屋出租的处罚都是怎么规定的,然后看一下出租房屋登记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出租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罚款;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出租房屋登记所具备的条件?

(一)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和承租人;

(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关系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行为;

(三)房屋权利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合伙等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承担相应经营风险而获取及将房屋提供给直系亲属以外的人无偿使用等变相租赁行为,纳入租赁管理;

(四)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备案。

上文清楚的告诉了大家,房屋出租的处罚都是怎么规定的,把每一个条款都写得非常清楚,如果出现以上的任意一种情况的话,就必须要得到相应的惩罚,所以租客可以把这个记下来,然后运用到实际当中,另外,也看了一下出租房屋登记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只要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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