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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通常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但在特定情况下,即便未书面签订,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同样有效。同时,房地产交易合同还必须进行备案管理,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未签名是否等于没效?解读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在房产买卖的世界里,一张纸的重量经常决定了交易的成败。咱们今天就来聊聊,房产买卖合同如果没签字,是不是就意味着泡汤了?
咱得明确一个概念:房屋买卖合同,基础的规则是双方签字或盖章,这样的协议才算数。《合同法》第四百九十条和第五百零二条都有明确规定,这是立足点。但是,世事不绝对,法律也给了一些特例。如果你做了主要义务,比如已经付了款,卖家也收了,哪怕是两个人的名字还没落在合同上,这桩生意其实也算数的。
然后,聊聊备案这回事。要是你听说过“房屋销售合同备案”,那你就得知道,这是合法交易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开发商在签完合同后30天内,得拿着合同去房管局报到,这样才算正式录入系统。咱买房的人,也得出示身份证件之类的,保证手续齐全。
至于备案,既可以去房管局排队,也可以选择网上搞定。网上备案方便快捷,还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记住了,转让或变更房产时,还有一套流程要跑,包括申请变更登记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更换等。
所以说,未签字就意味着没效?这话不能全信。但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合同和备案这些事儿,还是得按图索骥,一步一个脚印来,毕竟咱们可不想因为一点小疏忽,让自己辛辛苦苦的投资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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