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纠纷有哪些

2019/09/12 10:12:1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39)

[摘要] 如今大部分的业务办理都是需要带上相关资料的,事情越重要的,大家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往往会越多,房产交易就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在交易房产办理手续的时候多需要的资料也会特别多,那今天大家就通过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具体的资料。

如今大部分的业务办理都是需要带上相关资料的,事情越重要的,大家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往往会越多,房产交易就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在交易房产办理手续的时候多需要的资料也会特别多,那今天大家就通过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具体的资料,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二手房买卖过户纠纷有哪些?

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所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下,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手房买卖过户纠纷有哪些

1、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的责任,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

2、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另有约定”实质是出卖人事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允许迟延交房事由,该事由成立将免除出卖人的交房的违约责任,故其合法性与公平性将成为争议焦点。

3、买卖合同经常约定出卖人提供精装房,并在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约定装饰材料与工艺标准。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发现材料低档、做工粗糙,因此与出卖人发生争执。

4、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可能负担多种权利,如银行的抵押权、先买受人的债权、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或者已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买受人尽管领受房屋,但权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产权证书可能无法办理,随时将被真正权利人起诉腾房。

上述内容就是有关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二手房买卖过户纠纷有哪些的全部介绍了,二手房办理过户时最重要的,想要让事情一次性顺利进行,就要了解清楚所需要的资料,在办理手续的时候全部带上,宁可多带资料,也不能少带资料,省得自己跑了一趟又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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