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怎么写?合同是否有效

2017/11/16 14:29:3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11)

[摘要] 关于二手车住房购房合同的问题是很多家庭都非常关心的,因为购房合同和自身利益是有关系的,所以提前了解一下,对大家都有好处,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究竟怎么写,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二手车住房购房合同的问题是很多家庭都非常关心的,因为购房合同和自身利益是有关系的,所以提前了解一下,对大家都有好处,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二手自住房购房合同究竟怎么写,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江津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

1、买卖双方个人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权属情况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房屋的交付和验收、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2、税费相关规定、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以上就是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大致内容。在这里要和签自住房购房合同业主们说:虽然自住房属于政策保障房,但是应该得到的是和商品房一样的待遇、不要相信开发商所说的的自住房都是这么签署的,大家心里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购房合同范本来签署合同、对于购房中的附加条件要十分小心:遇到不懂的问题一定要弄清楚在签署合同,必要的时候找到政府,请政府参与维权。

江津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屋买卖应当由其定代理 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定代理人的同意,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江津二手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怎么写?江津自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样大家在需要办理的时候就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直接去有关的部门办理,相信可以让大家省去很多的时间,更加的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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