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毁约、 卖家加价 购房者如何抵制毁约?

2016/03/25 13:0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502)

[摘要] 卖方以各种理由毁约的现象频出,购房者该用什么方法抵制毁约情况?现在房价上涨快,常有卖方毁约情况发生,购房者只能获得少部分违约金,得不偿失。

近期,二手房买卖成交量潮涨水起,但部分卖家因为房屋快,在签完合同之后毁约,有的卖家不卖房了,有的卖家任性加价。卖方以各种无厘头的理由毁约的现象频频出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案例一:方先生买的地产被“放鸽子”

南京市购房者方先生买了一套房产,在签订二手房合同的时候支付了25万元的定金,而卖家事后以“签合同时喝多”为由毁约,事实是,卖方将房屋加价30%后重新挂牌出售。方先生经过法律咨询才知道,如果自己上诉并取得成功,也不能要回房屋,只能让卖方赔付房产成加价20%的违约金,而违约金金额远远比不上房屋价格的涨幅。

案例二:吴女士连续两次遇毁约

吴女士家庭人员增多,于是看中了一套140㎡的地产,以总价510万的房款签订购房合同,同时交付25万元的购房定金。但短短一个月的工夫,卖家便以各种理由推脱,表示不卖房了。另外,卖家不愿支付成交价20%的违约金,甚至说“不怕告,官司告个两三年,房价涨到你更买不起房”。

之后,吴女士有看中了同区的另外一套房屋,总价550万元,定金35万元,但是卖方隐瞒了没有房产证的实施,后又说房主是妹妹,自己无权交易为由撤销合同。吴女士在两个月内再次遇到毁约情况。

违约情况为何频发?

1、房价上涨幅度较大,违约金额远远少于房屋再次出卖的收益;

2、购房者未查清房屋产权情况,急于购房;

3、中介市场有漏洞,买房毁约“底气十足”。卖房人以某个价格出售房屋后,往往又会将房屋挂到其他中介出售,如有买家愿意出更高的价格,高到可以覆盖违约金并有盈余,他们就会选择违约。

现有法律下,购房者如何应对卖家违约?

1、提高定金,增加卖房人毁约成本。我国法律规定:定金金额只要在房产总价的20%以内便合法,购房者可以通过多付定金的方式增加卖方毁约成本,制约卖方毁约。比如:总价180万的房子,定金可以付到36万,如果购房者预先付20万的定金,那么卖方毁约就要退40万,对卖方来说,这个毁约成本便足够高。

2、签约应规范。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使用由部门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尽量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各自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为违约情况提供法律依据。

3、尽快办理过户,落实房产交易。购房者应该尽快办理资金,随之办理房产过户。如果过户周期过长,卖家就有可能为房子找到下家,买房毁约风险加大。

(案例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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