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你不得不注意这五类购房合同陷阱!

2017/08/28 16:49:5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57)

[摘要] 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购房人掉进陷阱。对于一些新手购房和懂得一些购房知识的置业者来说,这类陷阱也需非常小心。

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购房人掉进陷阱。对于一些新手购房和懂得一些购房知识的置业者来说,这类陷阱也需非常小心,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购房的陷阱都有哪些。

一、购房合同的陷阱

1、订购金陷阱

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定金,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

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这个房子的情况,在与购房人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向购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签订认购书中明确写明认购金在签约不成时不予退还。

2、约定房屋贷款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

有些房产项目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在合同中做这样的约定,使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失。

3、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

开发商承诺不兑现合同的违约责任时,购房人权益受损。

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一些关键的问题,开发商与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或者不约定,或者在约定中设下陷阱。出现纠纷后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

4、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

根据规定,如果房屋面积值误差比超过3%的,购房人就有权退房,但实际情况由于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购房人的约定,购房人很难索赔。

由于面积缩水的数额很大,计算的依据透明度也差,同时造成了面积争议引起的投诉也逐年在递增。

5、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

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二、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在补充协议中体现

1、房屋面积

开发商应以套内面积签订购房合同,对套内面积和订房阶段的建筑面积之间的换算方法必须进行明示,并以套内面积为单位公布每平方米单价和房屋总价;

开发商应承诺交房时使用面积应和签合同时的套内面积相等。

对于交房之后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署面积的差值,正负偏差不得超过3%,如果超出该范围,多出部分业主可按照合同单价进行购买,不足部分开发商必须以合同单价退还买受人。

2、关于装修标准

开发商承诺的装修标准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对于装修时所使用的所有材质(指包括公共部分装修时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型号(指装修时使用的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等),必须进行明示;请开发商注明精装修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3、关于车位

地上车位是否有产权,业主如何购买及使用年限为多久;

如果租用车位,费用如何,该收费标准的时限为多久?制定依据是什么。

4、关于物业和绿地

物业收取的费用,服务的内容必须作为合同的必要组成要件以书面形式进行,入住后一年内,所有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不能胜任小区的物业工作,有权进行解聘和新物业公司的聘用。

5、关于入住条件和房产证的办理

入住条件必须达到八通,即通水、通电、通天然气、通暖、通邮,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宽带。

三、开发商拒签补充协议怎么办?

建议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纳定金时在认购书中与开发商作出约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北京地铁3号线9月即将开通,盘点沿线利好新盘

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北京限购政策调整 五环外可新购一套房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