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怎么征收?征收方式有哪些

2017/11/06 16:11:26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538)

[摘要] 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土地增值税,而且都觉得缴纳税费是件很麻烦的事,其实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只是大家对土地增值税不了解,也不知道土地增值税怎么征收?征收方式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也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那以为例一起来看看下面文章的内容。

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土地增值税,而且都觉得缴纳税费是件很麻烦的事,其实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只是大家对土地增值税不了解,也不知道土地增值税怎么征收?征收方式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也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那以为例一起来看看下面文章的内容。

一、土地增值税怎么征收?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二、征收方式有哪些?

1、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00000×1%=5000元。

2、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其中又分两种情况,一是能够提供购房票据,二是不能够提供票据,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1)能够提供购房票据的,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取得房地产时有效票据所载的金额;按票据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2)不能够提供购房票据,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关于土地增值税怎么征收,以及征收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就这么多了。由于各地对土地增值税的管理政策有所不同,大家在办理按当地的管理政策进行办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这样得到的信息也会准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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