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预售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2019/06/04 15:02:1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619)

[摘要] 我们大家都知道,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份房屋预售合同,但是这份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的房屋合同是不一样的,房屋预售合同是房屋预售的时候所签订的,在正式买房子的过程中,我们还要签订一份正式购房合同,那么,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大家都知道,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份房屋预售合同,但是这份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的房屋合同是不一样的,房屋预售合同是房屋预售的时候所签订的,在正式买房子的过程中,我们还要签订一份正式购房合同,那么,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预售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

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

2、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绝大多数开发商的投资并不完全是自有资金,为筹集建设资金,开发商往往会设定土地抵押权或在建工程抵押权,把在建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抵押权人在法律上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若抵押权处理不当,一旦开发商与债权人出现纠纷,购房人极有可能得不到房产。

3、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屋交付条件做了基本规定,保障了购房人最基本的权益。但示范文本已有的内容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购房人的需求。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

预售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1、当然有,给合同当事人合理的预期,也给违约方适当处罚。

2、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便是小编给大家阐释的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预售合同有法律效益吗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房屋预售合同是现在买房子的时候,通常都会签订的一份合同,这份预售合同同样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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