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房产赠与、房产证加名等相关问题解答

2017/06/27 15:08:3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64)

[摘要] 房产证加名、房产赠与,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话题,但很多人对如何加名、办理手续等流程不太了解。下面,我们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详细了解一下。

房产证加名房产赠与,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话题,但很多人对如何加名、办理手续等流程不太了解。下面,我们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详细了解一下。

1、父母在市区有一套房,房产证是父母两个人的名字。本人已婚,能在他们的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要收取什么费用?

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添加名字。赠与可以通过公证的形式,也可以不通过公证的形式,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不通过公证的,双方可以到常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免费领取制式的赠与合同。

父母可以选择赠与部分份额给子女一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选择赠与部分份额给子女与其配偶共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携带身份证明、已婚的需带好婚姻证明(单身的请携带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窗口办理。赠与住宅的,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费为80元/件(住宅),非住宅550元/件。

特别提醒的是:不动产赠与是需要交纳契税等相关税费的。

2、请问我家有一套商品房没有贷款,产权为我们夫妻共有,请问现在能不能赠与到我6岁儿子的名下?儿子要不要到场签字呢?

可以通过赠与方式办理。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及未成年子女户口簿、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窗口办理。未成年人不需要到窗口签字确认,由其法定监护人即父母到场就可以了。

3、我父母有一套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房产证、土地证都是齐全的,能否赠与的给我们夫妻俩呢?

首先,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不动产所有权赠与的,需提交受让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另外请双方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赠与合同、婚姻证明等材料办理。

4、我家房屋是城中村私房,房屋产权人是我父亲,我父亲想把他的老房子送给我,我母亲又过世了,请问过户要办什么手续?

如果老房子是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母亲也应当属于产权人之一,因产权人过世了,需先办理不动产继承,不动产继承办好后,凭新的不动产权证赠与给你个人或赠与你夫妻二人。

5、办理不动产赠与是否需要先办理房产证,再办理土地证,如果土地证,房产证遗失了,是否先要补齐两证,然后才能办理赠与手续?

常州市已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因此办理赠与业务,只需办理一次登记就能领取不动产权证,如果两证遗失的,需先查办理遗失被证,补证也是只补一次,补发不动产权证后才能办理不动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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