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火眼金睛识别二手房合同 千万别被忽悠了

2017/08/04 15:31:3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069)

[摘要]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出现过很多上家承诺赠送的设施的情况,但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购房者不能因为要面子或者怕麻烦而把这些约定一笔带过,到后面这些承诺都是无效的,就算二手房签订了合同也会存在有很多无效的情况,大家千万别被忽悠了。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出现过很多上家承诺赠送的设施的情况,但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购房者不能因为要面子或者怕麻烦而把这些约定一笔带过,到后面这些承诺都是无效的,就算二手房签订了合同也会存在有很多无效的情况,大家千万别被忽悠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一点一般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大家都能很容易区分当事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找到具有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就可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2、 限制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跟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有区别的,这个就需要购房者好好判断一下了,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无效。

3、存在欺诈行为

有的人就会以二手房买卖作为欺诈的一种手段,以欺诈为目的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在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胁迫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有一种情况是购买房屋的一方以低价购入二手房,能够低价购买二手房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的交易合同纯粹是为了从中获得利益这种情况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具体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而签订的合同无效。

7、无纸质合同依据

如果买卖双方只是针对二手房交易做了口头的约定并没有签订购买合同,并且支付的房款是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也没有任何依据可以证明,无迹可寻的情况下只能认定为无效了。

生活中购买二手房我们总会遇到一些欺骗消费者的老油条,拿着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来欺骗消费者,所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留意以上的问题,避免大家跌入一些不良商家、开发商中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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