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时 合同中不可抗力是什么?

2018/07/25 15:02:4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284)

[摘要] 不可抗力,指在合同签订后,不是因为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预防的意外,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在购房时同样也有不可抗力这一种说法,购房者一定要提前了解,否则很容易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和卖方出现纠纷。

不可抗力,指在合同签订后,不是因为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预防的意外,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在购房时同样也有不可抗力这一种说法,购房者一定要提前了解,否则很容易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和卖方出现纠纷。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一般不可抗力的试用范围包括:

1、由于自然力量引起,如地震、海啸、台风、暴风雪、火灾、旱灾、水灾等;

2、由于社会力量引起,如政策变更、战争等。

二、构成不可抗力因素应具备哪些条件?

1、意外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

2、意外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3、意外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

三、如果卖方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房屋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1、通知义务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以后,当事人(房屋卖方)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购房者)通报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迟延履行、部分履行的事由,从而让对方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

2、提供证明的义务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房屋卖方),还要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购房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如果当事人怠于实施这些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如果卖方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房屋合同,有哪些解决办法?

只有在不可抗力因素与当事人(房屋卖方)的过失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后合同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例:

1、解除合同

一般来说,如果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由于地震而导致房屋无法完成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延迟履行

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只能延迟履行。如由于水灾导致房屋不能按时交付,可能延迟履行合同。

3、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两种情况例外: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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