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2021/11/08 09:18:2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60)

[摘要] 如果两个人出现了突发情况或者是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凑合的过日子,还不如彼此的分开,因此有关在离婚的时候大家比较关注的都是房产的问题,对于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以及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看看下面的介绍吧。

虽然每个人对于幸福的婚姻都是非常的向往,但并不是说每个人都能够遇到真正幸福的婚姻,如果两个人出现了突发情况或者是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凑合的过日子,还不如彼此的分开,因此有关在离婚的时候大家比较关注的都是房产的问题,对于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以及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看看下面的介绍吧。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

同样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新婚姻法年规定离婚房产分割,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2、新婚姻法年规定离婚房产分割,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通过上面所为您介绍的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和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看过介绍之后都是应该已经明白其中的问题了,有关房产的分割也许让大家都觉得非常困难,其实如果能够协商还是比较简单的协商不了,需要递交相关的真实材料,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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