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租房合同?库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2018/08/06 16:11:3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64)

[摘要] 在签订库房合同的时候,我们比要先了解一下承租方和出租房的基本情况,而且还要了解一下租赁合同的租金和一些相关的费用条款,这些大家都是必须要注意的,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库房租房合同以及库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在签订库房合同的时候,我们比要先了解一下承租方和出租房的基本情况,而且还要了解一下租赁合同的租金和一些相关的费用条款,这些大家都是必须要注意的,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库房租房合同以及库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库房租房合同

一、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出租库房坐落地址:

三、储存商品名称:

四、租赁面积:xxxx平方米的库房(与相临区域有通道隔离)

租赁期限:租期为此合同生效日至200x年x月xx日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以xxxx平方米为准,每平方米每天0.xx元,每月租金按月实际天数计算。

2、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当月租金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防火、防盗、防鼠、防雨、防洪、社会治安等)。如遇火灾、偷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甲方派看守人员,保留库房院落大门钥匙。

2、甲方负责对仓库的监护,并负责库房、地面、门窗等库房设施的维护、维修。

3、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等库房设施。

4、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对仓库进行定期的排风。

5、甲方所提供的仓库应符合如下条件:温度:常温库,相对湿度:40~75%。

6、在乙方提取货物时,甲方必须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经乙方签字确认放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仓库。

2、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和码放,提取货物时,需提前一周与甲方联系。

4、乙方按时支付仓库租金

5、协议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必须先租赁给甲方。

八、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直接影响货物的储存安全,甲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乙方,并在2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依据对乙方设备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九、

1、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xx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鉴订之日起生效。如协商期限未满,双方无终止协议的意向,则本协议自动延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二、库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库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二、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所开立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三、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应注意如下事项:

1.合同条款应当尽量全面,尤其是主要条款不能遗漏,否则易出现纠纷。

2.对合同字句应当认真斟酌,字句表述应清晰具体,避免模棱两可,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语句出现。

3.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4.在租赁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5.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6.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四、对租赁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1.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应交付有关使用说明、装配图纸、操作规程等,这些在制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加以明确约定。

3.租赁物上存在权利瑕疵,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4.库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库房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

6.承租人未经库房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厂房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对利用押金进行合同欺诈的防范。

在厂房出租,库房出租,土地出租,等租赁合同订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而主要工作都应在合同订立前进行。出租厂房人一般希望承租厂房的人能提供押金或担保并希望金额能与租赁物价值相当,以防止合同欺诈的发生。承租人则希望不交押金或少交押金。对出租人来说除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数额押金外,还应对承租人的身份情况、资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以免损失。对承租人来讲,则应对租赁物的价值有清楚了解,根据不同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多少。

以上就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有关库房租房合同以及库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库房的租赁合同也是属于房屋租赁中的一种,和其他租赁相比的话,也是有很多不同点,如果还想了解相关的知识,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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