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

2018/12/04 15:02:3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1)

[摘要] 租房子签相应的合同,这份合同是对你们双方之间的一个保证,所以是必须要走的一个流程,那么在这儿之前就要了解到,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而且还要知道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是怎样的。

在市面上租房子,不管是通过中介找,还是自己找的,联系到房东之后,经过一定的流程,最后达成协议就要签相应的合同,这份合同是对你们双方之间的一个保证,所以是必须要走的一个流程,那么在这儿之前就要了解到,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而且还要知道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是怎样的。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1.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4.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6.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7.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8.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9.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11.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2.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合同法》[3]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2.租金为租赁物使用的代价,一般以金钱计,当事人约定以租赁物的孳息或者其他物充当租金的,也无不可,但不得以承租人的劳务代租金。约定以一方付出老吴为对物的使用的代价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为租赁关系。

3.租赁的数额得有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法律对租金数额有特别规定者,则当事人应当依法律的规定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租金高于法律规定的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应为无效。承租人交付租金,应依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数额交付。租金虽为租赁物使用的代价,但在因承租人自己的事由而致不能对租赁物的全部或者一部为使用时,承租人不能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仍应按约定的数额交付租金。依《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在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而部分灭失时,因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部分不能为使用,承租人可就灭失部分请求减少租金;若租赁物剩余部分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从而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

4.承租人交付租金,应当依数一次性交足,不能仅交租金的一部分,而拖欠一部分。承租人延迟交付租金的,自应负债务延迟履行的责任。《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已经全部写在文章里了,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的每一个条例,因为这些都关乎着我们自己签属的合同,所以一定要把它记在心里,同样的告诉了你们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在合同上,承租人和出租方所对应的义务是不相同的,大家按照上面介绍的义务去执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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