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租赁期限 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吗

2019/08/07 10:24:3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784)

[摘要] 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还是有一定规定的,那么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是多久呢,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吗,这些小常识需要大家多了解一些相关的内容,对于了解土地出租来说有很好的参考,下面小编就来做具体的介绍吧。

土地租赁是很重要的一种租赁方法,土地租赁可以解决很多用地的需求,比如说开发啊或者是占用土地等问题,所以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还是有一定规定的,那么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是多久呢,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吗,这些小常识需要大家多了解一些相关的内容,对于了解土地出租来说有很好的参考,下面小编就来做具体的介绍吧。

集体土地租赁期限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吗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家实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特殊保护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制度。所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财产,但也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因此限制是必要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

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上述的这些小常识给大家介绍来关于集体土地租赁期限这个问题,一般集体土地承包的年限是三十年到五十年不等的,这些具体的规定都是有法律保护的,所以需要大家多了解相关的内容。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吗,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租赁,以免出血一些违法行为,集体土地出租还是有很多规定的,这些内容大家不要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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