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有麻烦?这些法律规定要清楚

2016/05/13 09:50:1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867)

[摘要] 父母房屋继承过户给子女,虽然看起来是简单的问题,但是又会涉及许多问题。如果没有遗嘱明确指出,那么就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但是房屋只有一套,该如何确定呢?分配不均又会发生冲突。实际上,法律为了这类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父母房屋继承过户给子女,虽然看起来是简单的问题,但是又会涉及许多问题。如果没有遗嘱明确指出,那么就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但是房屋只有一套,该如何确定呢?分配不均又会发生冲突。实际上,法律为了这类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重要的一点。假如这套房产是婚后才买的,且夫妻间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认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共同财产双方都有一半的产权。假如房产不是婚后才有而是结婚前就有的,那么只是一方的财产。

法定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有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还有第二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有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一般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而第二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也就是说遗产一般是由第一继承人来继承的。假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依照法律如果是丧偶的儿媳对,其对公婆或是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来说都是应当均等的。

如果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已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在分配时,应当予以一定的照顾。 假如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是与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也可以多分一些。 没有上述的特殊情况的继承人,不能受到照顾,不得多分或是少分到遗产。如果是继承人以外的,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经济来源,靠被继承人的扶养的人,或是相反对被继承人有较多的抚养的,可以适当的得到多的分配。不过通过和其他继承人协商且得到同意的,可以分配不均等。

可以通过协商得到房产

所以假如继承人其中一者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那么需要跟其他第一继承人商量,得到其他第一继承人的同意或是承认放弃继承,然后公证处进行公证。接着就可以拿着房产证以及被继承者的死亡证明,还有受公证的遗产分割协议等其他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了。

不过这种问题其实说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毕竟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不过看看这篇文章,想必你也知道了房屋遗产的继承是怎么来解决的。如果刚好只有一位继承人那么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只需按照程序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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