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2018/12/03 16:06:0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533)

[摘要] 大家都知道,房屋在进行交易时得缴纳一定的税费,而这些税费对于房产交易来讲也很重要,因此大部分人在进行房屋买卖前都会进行了解,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有意外发生,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那么房产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房屋在进行交易时得缴纳一定的税费,而这些税费对于房产交易来讲也很重要,因此大部分人在进行房屋买卖前都会进行了解,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有意外发生,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那么问题就来了,房产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2、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名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收房产税。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3)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房产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房产税的优惠政策比较多样,所以大家在买房前进行了解是很有必要的,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就比较大了,具体是从哪里到哪里文中也已经提到了,希望大家在看后能谨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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