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书?房产租赁纠纷常见的误区?

2018/12/28 15:19:2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39)

[摘要]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呢?如果我们在租赁的过程中,一不注意的话,就会很容易吃上租房合同的亏,而且现在房产租赁的纠纷有很多,还会产生一些误区,所以说要提前做好租房的相关准备,接下来我们说说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房产租赁纠纷的常见误区有哪些呢?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呢?如果我们在租赁的过程中,一不注意的话,就会很容易吃上租房合同的亏,而且现在房产租赁的纠纷有很多,还会产生一些误区,所以说要提前做好租房的相关准备,接下来我们说说房屋租赁合同书怎么写呢?房产租赁纠纷的常见误区有哪些呢?感兴趣的朋友们来看看。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未交付租金的,每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产租赁纠纷常见的误区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

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3.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以上介绍了有关房屋租赁合同书,房产租赁纠纷常见的误区的全部信息,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很多人希望合同能够简单一些,其实租赁合同也是可以简单一些,但是必须要全方面的去考虑,把一些必须的条款要写清楚如果发生纠纷的话,也会给人产生一些误区,大家有必要要去了解一下的。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租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